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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的通知


泛亞電競app下載關於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的通知

泛亞電競app下載行字〔2022〕84號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是國家選拔優秀人才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製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北建大教發[2017]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現製訂泛亞電競app下載(以下簡稱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遴選辦法,以保持泛亞電競app下載推免工作的順利進行。經過泛亞電競app下載黨政聯席會2022年10月14日會議批準實施。

一、推免管理機構及成員

學院將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各專業(含方向)負責人、學工辦負責人組成。

二、推免範圍

僅限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含五年製學生和四年製學生,不含第二學位學生及國際留學生)。

三、申請推免資格、材料報送時間

將依據當年學校發布的有關通知要求。

四、推免名額分配

根據當年學校給泛亞電競app下載的推免名額,以學院各專業、各方向班級學生人數比例為原則將名額進行分配,按照建築學(創新方向)實驗班、建築學(城市設計方向)實驗班、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曆史建築保護工程、環境設計(含工業設計)為基本單位進行推免名額的分配。(如某專業推免學生申報人數達不到名額要求,由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商議推免名額調整)。

五、各專業、各方向學生的學習成績排名由教務老師從教務處教學係統中導出,推免材料由學院教學辦公室教務老師進行收集;相關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等計分由學工辦老師進行統計計分。詳見附件1《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北建大教發[2017]3號)

附件1:

《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北建大教發[2017]3號)


泛亞電競app下載

2022年10月17日

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北建大教發〔2017〕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校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免試是指本科生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複試;推薦是指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對本校優秀本科生進行遴選,審定後確認其免初試資格,並向招生單位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當年推免階段進入本科最後一學年學習的全日製在籍本科生。

第三條為保證推免生選拔質量,堅持德、智、體全麵衡量,通過對學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科研能力和素質拓展情況的全麵考察,選拔出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擇優推薦。

第四條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我校優秀畢業生在本校攻讀碩士學位,同時也推薦符合接收條件的學生至其他高校、科研單位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五條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研究生院、招就處、學工部、校團委和紀委辦公室負責人為組員;成立由教務處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招就處、科研處、學工部、校團委、資後處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領導和協調推免工作。推免日常工作由教務處歸口負責。

第七條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任組長,分管本科教學工作副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分黨委(或黨總支)副書記、係(教研室)主任為組員,一般由5~7人組成。

第三章申請資格

第八條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均有資格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

(一)全日製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專升本學生。

(二)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處分記錄。

(三)具備健康的身體素質,能夠勝任學業,因病休學的學生康複返校之前不能申請推免。

(四)已經取得的學分滿足所學專業培養方案進度要求,前三學年(五年製前四學年)已修讀課程成績專業排名前10%,各門課程無不及格門次。

(五) 英語水平達到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500分及以上或達到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及以上(以申請推免資格前獲得的最高成績為準)。

第四章名額分配

第九條推免工作一般安排在學生畢業學年第一學期進行,推薦名額由教育部下達至我校,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推免生報考本校限額。

第十條學校負責名額分配,以各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為主要測算依據,適度考慮各學院近三年考研錄取率(含國外留學)情況,將名額下達至各學院。

第十一條對於上年度出現學生放棄推免名額的學院,將等額減少本年度推免名額。

第五章測評原則

第十二條在具備申請資格的條件下,推免生的綜合測評成績為平均學分績×90%+綜合素質獎勵分×10%,綜合素質獎勵分重點考查學術研究、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情況,具體計算辦法見附件。

第十三條綜合測評成績計算以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為依據,按照加權平均成績進行統計,課程成績均以第一次正考的成績計算。

第十四條公開發表的論文要求申請人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校師生為第一作者,申請人本人為第二作者,署名單位為泛亞電競app下載,內容要與所學專業相關,論文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正式見刊或被檢索到,否則不予承認。公開發表論文的獎勵分計算方法見附件。

第十五條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必須已獲得授權,處於受理階段的專利和軟件著作權不予承認。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的獎勵分計算方法見附件。

第六章推免程序

第十六條推免工作小組在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做好推免生的推薦組織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一)學校發布通知,啟動推免工作

(二)各學院將本學院的推免工作小組名單、學生的總成績和總成績排名報教務處備案。

(三)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交申請。

(四)各學院審核、公布、公示學生的相關材料及推免名單,公示期不少於3天。

(五)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確定的推免名單,教務處彙總後組織學工部、團委、科研處等部門對全校擬推薦名單進行資格複核,並將通過資格複核的名單在全校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接受監督,受理申訴。

(六)公示結果沒有異議的學生獲得推免資格

(七)學校將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名單及相關信息上報給北京市及教育部相關部門。

(八)學生通過推免係統填報誌願,參加校內外各招生單位組織的複試。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獲準被推薦的學生,如果在畢業之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一)受到校規校紀處分者;

(二)後續必修課或限定選修課成績出現考試不及格者;

(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未達到優良者;

(四)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者;

(五)體檢不合格者;

(六)有其他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

在學生畢業前,各學院對推免生進行最後的審核,如有上述情況及時報教務處。

第十八條已被接收為推免生的學生,不得再參加研究生統考、就業派遣,不得再申請出國留學,否則違約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紀委辦公室對推免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凡有親屬為推免對象的工作人員,應采取回避,不得參與相關推免工作;凡推免工作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一經核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在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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