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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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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亞電競app下載行字〔2023〕6

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是國家選拔優秀人才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製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北建大教發[2017]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現製訂泛亞電競app下載(以下簡稱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遴選辦法,以保證泛亞電競app下載推免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推免管理機構及成員

泛亞電競app下載將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各專業(含方向)負責人、學院教學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成員組成。

二、推免範圍

僅限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含五年製學生和四年製學生,不含第二學位學生及國際留學生)。

三、申請推免資格、材料報送時間

依據學校當年發布的有關通知要求。

四、推免名額分配

泛亞電競app下載根據學校當年分配給泛亞電競app下載的推免名額總數,按照學院各專業、各方向班級學生人數占參選學生比例進行分配。按照建築學(創新實驗班)、建築學(城市設計方向)、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曆史建築保護工程、環境設計為基本單位進行推免名額的分配。(如某專業(或方向)申報推免學生人數低於名額數量,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商議,調整推免名額)。

       五、 排名計算方法

申請推免學生的推免材料由學院教學辦公室收集整理;相關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等項目計分由學院作辦公室收集整理。詳見附件1《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北建大教發[2017]3號)。

本文件由2023年2月修訂。本辦法由泛亞電競app下載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泛亞電競app下載

2023222



泛亞電競app下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免試是指本科生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複試;推薦是指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對本校優秀本科生進行遴選,審定後確認其免初試資格,並向招生單位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當年推免階段進入本科最後一學年學習的全日製在籍本科生。

第三條 為保證推免生選拔質量,堅持德、智、體全麵衡量,通過對學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科研能力和素質拓展情況的全麵考察,選拔出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擇優推薦。

第四條 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我校優秀畢業生在本校攻讀碩士學位,同時也推薦符合接收條件的學生至其他高校、科研單位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五條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研究生院、招就處、學工部、校團委和紀委辦公室負責人為組員;成立由教務處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招就處、科研處、學工部、校團委、資後處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領導和協調推免工作。推免日常工作由教務處歸口負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任組長,分管本科教學工作副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分黨委(或黨總支)副書記、係(教研室)主任為組員,一般由5~7人組成。

第三章 申請資格

第八條 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均有資格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

(一)全日製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專升本學生。

(二)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處分記錄。

(三)具備健康的身體素質,能夠勝任學業,因病休學的學生康複返校之前不能申請推免。

(四)已經取得的學分滿足所學專業培養方案進度要求,前三學年(五年製前四學年)已修讀課程成績專業排名前10%,各門課程無不及格門次。

(五)英語水平達到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500分及以上或達到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及以上(以申請推免資格前獲得的最高成績為準)。

第四章 名額分配

第九條 推免工作一般安排在學生畢業學年第一學期進行,推薦名額由教育部下達至我校,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推免生報考本校限額。

第十條 學校負責名額分配,以各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為主要測算依據,適度考慮各學院近三年考研錄取率(含國外留學)情況,將名額下達至各學院。

第十一條 對於上年度出現學生放棄推免名額的學院,將等額減少本年度推免名額。

第五章 測評原則

第十二條 在具備申請資格的條件下,推免生的綜合測評成績為平均學分績×90%+綜合素質獎勵分,綜合素質獎勵分重點考查學術研究、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情況,具體計算辦法見附件。

第十三條 綜合測評成績計算以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為依據,按照加權平均成績進行統計,課程成績均以第一次正考的成績計算。

第十四條 公開發表的論文要求申請人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校師生為第一作者,申請人本人為第二作者,署名單位為泛亞電競app下載,內容要與所學專業相關,論文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正式見刊或被檢索到,否則不予承認。公開發表論文的獎勵分計算方法見附件。

第十五條 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必須已獲得授權,處於受理階段的專利和軟件著作權不予承認。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的獎勵分計算方法見附件。

第六章 推免程序

第十六條 推免工作小組在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做好推免生的推薦組織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一)學校發布通知,啟動推免工作。

(二)各學院將本學院的推免工作小組名單、學生的總成績和總成績排名報教務處備案。

(三)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交申請。

(四)各學院審核、公布、公示學生的相關材料及推免名單,公示期不少於3天。

(五)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確定的推免名單,教務處彙總後組織學工部、團委、科研處等部門對全校擬推薦名單進行資格複核,並將通過資格複核的名單在全校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接受監督,受理申訴。

(六)公示結果沒有異議的學生獲得推免資格。

(七)學校將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名單及相關信息上報給北京市及教育部相關部門。

(八)學生通過推免係統填報誌願,參加校內外各招生單位組織的複試。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獲準被推薦的學生,如果在畢業之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一)受到校規校紀處分者;

(二)後續必修課或限定選修課成績出現考試不及格者;

(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未達到優良者;

(四)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者;

(五)體檢不合格者;

(六)有其他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

在學生畢業前,各學院對推免生進行最後的審核,如有上述情況及時報教務處。

第十八條 獲準被推薦的學生或已被接收為推免生的學生,學院要與之簽訂相關協議,不得再參加研究生統考、就業派遣,不得再申請出國留學,否則違約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 紀委辦公室對推免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凡有親屬為推免對象的工作人員,應采取回避,不得參與相關推免工作;凡推免工作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一經核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在教務處。


附件:推免生綜合測評辦法








附件

推免生綜合測評辦法


為科學合理的做好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激勵廣大在校學生勤奮學習、勇於創新、全麵發展,製定本辦法。

一、綜合測評成績構成

推免生綜合測評成績Z由平均學分績P和綜合素質獎勵分S兩部分構成,計算公式為:Z=P×0.9+S。

二、平均學分績計算

平均學分績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表示所修的第門課程的學分;

表示所修的第門課程的考試成績,以百分製計。采用五級分製計分的課程成績計算時須換算成百分製,換算標準為:優→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采用兩級記分製記分的課程換算標準為:通過→65,不通過→0;

=1,2,3,…,)表示三學年(五年製學生為前四學年)本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應完成的全部必修課程及限選課程數。

三、綜合素質獎勵分計算

綜合素質獎勵分的計算公式為:S=S1+S2+S3+S4。(滿分≤10分)

(一)在校學習期間參加學校認定的大學生學科(設計)競賽獲獎及參與科研項目情況:獎勵分≤3分。

學科(設計)競賽獎勵分參考表:

類別

競賽名稱或類別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具有重要影響的國際、國家級、省部級競賽

其他國內外及省部級等創新、技能競賽

獎項等級

特等獎

/

一等獎

/

金獎

二等獎

/

銀獎

三等獎

/

銅獎

國際級/國家級

省部級

國際級/國家級

省部級

一等獎

/

金獎

二等獎

/

銀獎

三等獎/

銅獎

一等獎

/

金獎

二等獎

/

銀獎

三等獎

/

銅獎

一等獎

/

金獎

二等獎

/

銀獎

三等獎

/

銅獎

一等獎

/

金獎

二等獎

/

銀獎

三等獎

/

銅獎

獎勵分

3

2.5

2

2

1.5

1

1.5

1

0.5

0.5

0.4

0.3

0.3

0.2

0.1






科研項目獎勵分參考表:

科研項目等級

入圍全國大學生

創新創業年會項目

國家級大學生

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結題)

北京市大學生

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與北京市大學生科研訓練計劃深化項目(結題)

學生

分類

獲獎項目負責人

獲獎項目其他成員

入圍項目負責人

入圍項目其他成員

項目

負責人

其他

成員

項目

負責人

其他

成員

獎勵分

3

2

2.5

1.5

1.5

0.5

1.0

0.3

(二)在校學習期間發表本專業領域學術論文:獎勵分≤3分。

SCI/SSCI

期刊EI/CSSCI

核刊或學科評估指定刊物

普刊

專著/教材

1

2

1

2

1

2

1

主編

參編

獎勵分

3

2

2.5

1.5

2

1

0.5

2.5

1.5

(三)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授權專利:獎勵分≤2分。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軟件著作權

1

2

1

2

1

2

1

2

獎勵分

2

1.5

1

0.5

1

0.5

1.5

1

(四)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獎勵(榮譽稱號):獎勵分≤2分。

 

獲得獎勵

 

國家級

省部級

獎勵分

2

1

綜合素質獎勵分計算說明:

1.(一)項中,學科競賽項目類別中的Ⅰ、Ⅱ類以學校公布的“本科生推免學科競賽認定項目”為準,Ⅲ類項目學院自定,獎勵分值同一項成果隻計最高分,不重複記分。對於部分必須組隊參加且獲獎不分排名的學科(設計)競賽,獲獎團隊人員均記最高分。

2.(二)項中,隻計申請人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校師生為第一作者,申請人本人為第二作者,署名單位為泛亞電競app下載的學術成果,其中本校教師排名第一,申請人排名第二時,獎勵分等同於申請人排名第一的分值;核刊包括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和北大圖書館核心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以出版物為準,錄用通知無效,被檢索收錄的須有檢索證明。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與本學科相關的學術著作、教材等,編者中須有章節作者署名,且申請人本人參編部分不少於2萬字(不含圖片)。

3.(三)項中,隻計排序第一和第二的完成人(發明人),專利必須已獲得授權,處於受理階段的專利不計算獎勵分。

4.(四)中獲得的獎勵指榮譽稱號,認定範圍及級別以學校公布的“本科生推免榮譽稱號認定項目”為準,且同一類型獎勵隻記最高分一次,不累計記分。

5.各項獎勵的統計截止日期為推免工作當年的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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